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9546(2026)02-0001-02 DOI: 10.12344/lczcyj.2026.01.11.0009 张红霄,郑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产权逻辑[J].林草政策研究,2026,6(2):1-2. 2023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下文简称《改革方案》)。为推动
摘要:文中梳理1981年以来中国林业股份合作制的演化历程,探讨其核心议题,旨在为新时代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制度设计提供借鉴。研究采用新制度经济学分析范式,构建了“组织-制度-技术”动态演化的理论框架,通过文献梳理与实地调研,将改革开放以来林业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历程划分为新林改前(1981—2001年)与新林改后(2002年至今)2个阶段。研究发现,新林改前的林业股份合作制以维持集体统一经营、应对乱砍滥伐为目标,呈现出明显的内部封闭运行特征,但在治理机制与效益分配方面面临困局;新林改后,在城乡融合和“三权分置”背景下,股份合作制度逐步向全社会开放,引入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多元主体,借鉴“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运营,演化出“两山银行”“强村公司”“福林票”等多元化的混合产权实现形式。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林业股份合作制发展是政策设计与市场机制互动的结果;2)制度逻辑已实现从内部人封闭运行向引入外部人开放管理转型,契约关系亦由非正式合约向正式合约演进;3)未来,林业股份合作制中合作制属性将逐步弱化,而股份制将强化,林地股权结构将趋向社会化与证券化。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合理设定“三权分置”下的股份权利束,优化委托-代理机制,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推动林业金融产品创新。
摘要:文中基于产权公共域理论分析视角,探究集体林地产权强化对山区乡村治理有效性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集体林地产权模糊会催生法律歧视、行为能力受约束两类产权公共域,引发乡村社会的寻租追租与租值耗散问题,既激化农户间及农户与基层治理主体间的多重矛盾,推高乡村治理非生产性成本,又造成林地资源低效利用、林业产业发展受阻,削弱乡村治理经济基础,最终导致山区乡村治理陷入低效困境。集体林地产权强化可通过提升产权强度消解法律歧视、拓展产权广度破解能力约束、延长产权长度稳定经营预期,从制度设计、权能行使、时间维度层面持续收缩集体林地产权公共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不仅重塑了乡村信任体系、构建了利益联结机制,还优化了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从而推动山区乡村治理结构优化与现代化转型,最终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本研究可为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在关联提供新的理论视角,也为深化制度改革提供实践启示。
摘要:集体林权制度是集体林资源经营和保护的基础性制度。科学评价区域集体林权制度完备性,对于评估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识别制度短板、进一步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文中以集体林权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为依据,以建立清晰高效的集体林权制度为目标,按照“产权界定-产权运行-产权运行保障”的逻辑框架,构建了包括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9个三级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该评价指标体系,以福建省三明市为例进行实证检验,评价结果显示其制度完备性为82.76分(百分制),表明该体系具备较强的适应性,可以为区域集体林权制度的评估与优化提供参考依据。
摘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变革,对于保障林农权益、推动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深远意义。改革涉及多元主体、多重利益及多维目标,传统评估方法难以系统量化其多维成效,尤其对林农满意度、政策执行效率等软性因素捕捉不足。为此,文中引入软系统方法论,通过分析问题情境、构建根定义及多层次概念模型,整合“森林蓄积量”“林农满意度”“林权纠纷调解效率”等硬性与软性指标,构建了一套涵盖经济、生态、社会、制度4个维度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并将指标体系与现实改革进行比较,验证了其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为全面评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综合成效、持续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分析工具。
摘要:文中基于文本分析法和案例归纳法,分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2023年公布的4批50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案例。首先,从地方实践视角梳理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经营效益低下、发展资金紧缺、林权保障不足、科技支撑薄弱及“两山”转化不畅等现实困境;其次,总结归纳了各地为破解上述困境而进行的积极探索,形成了以推进规模化经营、畅通融资渠道、加强林权规范管理、提升科技支撑水平、探索资源价值实现为主的实践着力点;最后,基于案例实践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提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启示与展望:应以明确、保护和盘活林权为核心,以优化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配置为重点,以促进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目标,充分激发集体林发展活力。
摘要:文中基于对2002年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历程的梳理,从经济、社会和生态3个维度综合评估改革成效,着重剖析当前深化改革面临的现实制约。研究表明,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实现了农户增收和森林资源增长的双重目标,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森林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农户参与度和民主意识均有所增强;但仍面临林权不动产登记进展缓慢、集体林权流转疲弱、林业金融支持不足、人工商品林可采伐范围有待提升、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实现机制不畅等现实困境。据此,提出应从加快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有序推动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创新林业金融支持体系、探索实施人工商品林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以及健全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系统推进,以期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摘要:文中通过投入产出分析,评估西南地区在一定投入下的森林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产出效率以及对应投入的冗余情况。研究使用超效率 SBM 模型,将林业总产值作为经济价值产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当量价值作为生态价值产出,再结合营林过程的 4 项要素投入及其非期望产出测度在一定投入下生态经济价值的产出效率。研究发现,西南地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逐年递增,但生态经济生产效率存在显著差异,四川省和重庆市表现较优,云南省与贵州省相对滞后;在各项投入产生的冗余方面,农药化肥以及机械动力投入在西南地区为普遍冗余的投入项,而林业用地投入的冗余情况较为缓和;林业灌溉投入也存在一定的冗余,因此西南地区各省(市)生态经济效率与生态经济存在一定的脱节,且目前效率相对高值区正逐步向重庆、贵州转移。据此建议,未来西南地区的森林建设应当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林业领域的覆盖,以政策激励与品牌激励相结合减少农户化肥农药施用,同时提升林地质量以提升西南地区各省市对极端气候的抗御能力,推动西南森林生态经济系统协同增效。
摘要:通过木材市场景气指数体系构建,可直观反映中国木材市场运行状况与周期波动特征,为市场监测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支持。文中基于2005—2024年统计数据,从宏观经济运行、木材市场发展及关联行业动态3个维度选取指标,采用时差相关分析法,以木材生产价格指数为基准,划分先行、一致与滞后3类指标,并运用CRITIC-熵权法确定先行指标和一致指标权重,通过综合指数法计算先行指数与一致指数,进而构建包含五级状态的预警信号灯系统。结果显示:1)货币供应量(M2)、原木进口量等8项为先行指标,国内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7项为一致指标,家具制造业企业数、家具制造业营业收入等4项为滞后指标;2)先行指标中货币供应量(M2)权重最高,一致指标中原木进口价格权重最高;3)2005—2024年,一致指数呈现4个明显的周期性波动,先行指数平均领先一致指数约1年;4)市场发展经历高频波动期、平稳运行期、低位趋冷期3个阶段,近年来木材市场尚未完全摆脱低位运行态势,行业整体复苏的基础仍有待进一步巩固。鉴于此,提出3点建议:1)实施精准逆周期调节以稳市场、保主体;2)着力推动产业转型以降低单一市场依赖;3)将景气监测体系制度化以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
摘要:林地管护环节的薄弱与机制短板制约我国森林经营效率的提升,如何实现林地产权归属与管护模式的合理适配,是当前林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文中基于四川省30余个县域的林地管护实践经验,以林地要素产权归属为依据,梳理了林地管护的运作模式及针对性治理策略。研究发现,林地要素产权归属与管护模式存在明确的匹配关系:1)规模较大、产权完整、权责清晰的国有林地主要采用专业化雇佣管护模式;2)对规模适中、产权不完整、权责不对等的国有-集体混合林地,半专业化雇佣管护模式成为弥补管护缺口的重要选择;3)规模较小、产权不完整、权责明确的集体林地多采用兼业化自管模式。不同匹配关系下的管护模式均面临激励不足和约束乏力的共性治理困境,治理优化需因地制宜,以契合不同管护模式的实际应用情境。
摘要: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两山”理念的关键路径,是一项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对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发展有重要意义。文中首先从林长制组织体系、实施与运行情况、推广宣传效果以及督考情况等4个方面总结凉山州基层林长制的实施现状,并明确了在森林草原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和森林粮库建设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其次,归纳凉山州基层林长制实施中面临的主要困境,包括普遍存在的思想意识薄弱、承接能力有限和缺乏保障要素等3个方面的问题;最后,从明确基层权责边界、强化运行要素保障、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及强化林长制考核结果运用等4个方面提出凉山州基层林长制优化实施的政策建议。
摘要:森林资源管理过程中,火灾是造成森林资源损失最为严重的原因之一。喀斯特地区地形破碎、地貌复杂,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独特挑战。文中总结了喀斯特地区森林火灾的特点,包括立体燃烧推进快、火线不规则变化快、火情密易多点爆发及生态脆弱恢复缓慢等;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喀斯特地区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原因及当前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了提高喀斯特地区森林防火综合能力的3条具体措施:1)转变思想观念,实时完善管理制度;2)加强对基层防火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对重点人群的管控;3)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在造林规划中增加耐火性树种的比例。研究可为林业主管部门构建较为完整的森林防火体系、保障喀斯特地区森林资源安全与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参考。
主 任:贺顺钦 中国林科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副主任:戴栓友 中国林科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登举 中国林科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卢琦 中国林科院荒漠化研究所 叶兵 中国林科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包庆丰 内蒙古农业大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朱洪革 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刘浩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研究中心 刘璨 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李 周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