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经纬 | 截获诈骗款,两人构成敲诈勒索罪获刑
法治经纬 | 截获诈骗款,两人构成敲诈勒索罪获刑
张某和女友李某没有固定工作,为维持高消费四处贷款。后由于征信问题,二人无法通过正规途径贷款,于是通过贷款广告联系上一放贷人,发现贷款来源有问题——放贷人以办理无抵押贷款为由,要求使用二人的银行卡转移网络电信诈骗所得。二人瞄准对方不敢声张的弱点实施敲诈,截获诈骗款,上演“黑吃黑”。有电诈受害人报案,警方经调查将张某、李某抓获。经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